关于举办2008年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考试前辅导学习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凡无证操作的将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为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审核发证工作的正常开展,2008年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前辅导学习日程已经确定(附后1),由于学习、考试场地有限,凡参加者必须事先报名,每人必须完整填写苏州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审核发证申请表(附后2),复审人员应在复审期满3个月前报名,请各相关企业及时报名并按计划组织作业人员参加学习和考试,并于开班之日8:30分到学习地点报到。参加领证考试人员应携带一寸彩照一张(G、I班携带一寸彩照二张)、身份证、学习费用、苏州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审核发证表;参加复审考试人员应携带原作业证、学习费用、苏州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审核发证表。
报名可通过下列方式进行:传真(65211824)、信件(苏州市公园路58号209室、邮编215006)。
报名信息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参加学习班次、企业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人:吴璟、张冬英、联系电话:65247985 传真:65211824
学习地点:A班至J班在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园路58号)、
M班至N班在凤凰楼(凤凰街与干将路口,电话:65210845 )
说明:
www.sztzsb.org为苏州市特种设备协会开通的专业网站,竭诚为广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的生产单位和使用单位服务,欢迎大家垂询,赐教。
网站提供协会和特种设备方面的各种信息,公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参加考试的合格人员名单,请各相关单位上网查询。
江苏省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七年十一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