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省质监局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全面开展我市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深化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切实抓好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发生的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教训,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在今年电梯、气瓶、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油气管道等专项整治和重点场所安全检查的工作基础上,突出冬季特种设备使用特点,进一步深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加强风险防控和隐患闭环处理,确保全市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二、主要任务 (一)检查时间。自即日起至2017年1月底,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集中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 (二)检查重点。检查要按照近期市安委会、省质监局有关通知精神,推动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和检验单位安全责任的落实。突出“两工地”以外建筑施工项目中大型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情况;结合实际,突出大型起重机械、小锅炉、人员密集场所电梯、大型游乐设施、两站气瓶等重点设备;突出学校、车站、商场、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突出检查企业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三落实、两有证、一应急”落实情况。 (三)整治问题。重点整治近期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隐患问题;重点整治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执行,现场安全管理、安全保护装置安全运行维护不到位、设备超期未检或未经检验使用、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问题;重点整治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执法失之于软、失之于宽,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不严格等问题。 (四)防控措施。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冬季事故易发类特种设备的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加强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等重点时段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和保障;要按照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要求,深入研究本地区特种设备事故规律特点,推动企业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实施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对隐患整治不到位的设备要责令停用,依法处理,重大隐患及时上报当地政府挂牌督办。 三、工作安排 (一)再动员、再部署(2016年12月10日-25日)。各地认真查找前一阶段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采取文件发放、媒体宣传、召开企业负责人会议等多种形式,广而告知,动员本辖区内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做好相应的查改记录。 (二)全面检查督查(2016年12月25日-2017年1月25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安委会统一部署,加强与相关部门和街道、乡镇政府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协调配合,组织力量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开展安全大检查,切实加强隐患的闭环处理。市质监局将配合省质监局对各地的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组织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和督查,并对重点企业现场进行实地检查。 (三)总结提升(2017年1月底前)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分析、及时解决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构建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防控和事故预防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检查责任。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市质监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特设处,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切实做到动员部署到基层、责任落实到乡镇、监督检查到企业。要迅速制定方案,全面动员部署,有力有序推动专项行动扎实开展。 (二)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督促各类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全面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按照相关制度规定、技术规范,全面彻底、周密细致地检查特种设备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及时上报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各地要按照当地安委会的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层层组织,对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对特种设备事故易发多发的企业和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反复督促和检查。 (三)突出问题整改,严格督查检查。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对检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同时,要举一反三、抓住不放,组织“回头看”,实行检查、整改、验收闭环管理。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及时上报当地政府挂牌督办。 (四)严格监管执法,严厉处罚问责。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责任,以铁的手腕抓治理、铁的纪律抓执法,坚决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协调配合当地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公开曝光一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要强化执法,做到隐患的及时、有效闭环。 (五)广泛宣传发动,强化舆论监督。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形成专项行动的强大声势。教育引导企业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要依靠和发动广大特种设备从业人员参与专项行动,组织各类专家参与指导隐患排查整治。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举报安全隐患。 请各地12月25日前报送专项行动阶段小结,2017年1月2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