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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宣贯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8-10 10:51:08   点击:5927

各电梯生产单位:

继新修订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5月1日施行)实施以来,第一部关于电梯的安全技术规范《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于2009年8月1日实施。为了进一步落实电梯使用单位管理主体责任和维保单位质量主体责任,满足电梯安全保障和正常运行的基本要求,压降电梯困人等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决定召开苏州市电梯生产单位《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宣贯会。现将会议通知如下:

一、 会议内容

宣贯新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有关电梯的法律条款和最新要求;详解《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及电梯维保新规;布置当前工作要求等。

二、 会议出席人员

苏州大市范围各电梯制造、安装、维修保养单位的质量负责人和维保负责人各1名;外地在苏开展电梯维保业务的负责人。请勿缺席。

三、 会议时间及地点

2009年8月13日下午1:00开始报到,1:30开会。

苏州市东吴北路县前街58号苏盛宾馆三楼会议室(沿吴中区人民医院对面的路往东100米),电话:82120088(宾馆)、65247985(质监局)。

江苏省苏州质监局

2009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