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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住宅电梯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及住宅电梯维保自查表
发布日期:2010-03-18 16:20:51   点击:10013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我市在用电梯急剧增加,全市在用电梯数量近4万台,其中多数为住宅用梯。为有效预防电梯事故的发生,控制电梯故障频发的势头,切实保障市民安全乘梯,进一步落实物业公司和电梯安装、维保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根据省质监局2010年安全监察工作要点的精神,结合苏州市2010关爱民生法治行活动实施方案中第十六项加强住宅电梯安全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全面推行新检规,切实提高住宅电梯的定期检验率和检验质量,确保电梯安全运行;督促电梯维保规则的实施,提升电梯维保质量;推动老龄电梯或多故障电梯、高耗能电梯的更新改造,保障市民安全出行;加强住宅电梯使用单位(物业公司)的管理,督促使用单位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电梯由持证的专人进行管理,制定电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不断强化市民乘梯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整治范围

1、全市在用的居民住宅电梯的质量安全;

2、在苏州从事电梯安装及日常维护保养的单位。

三、整治内容

(一)电梯使用管理方面

1、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执行(电梯运行巡检记录)及安全管理人员持证情况;

2、电梯自检、安装监检和定期检验情况;

3、投诉受理处理和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4、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警示说明及标识张贴情况;

5、电梯签订维保合同情况(是否阴阳合同);

6、对电梯维保单位质量监督情况;

7、预案的制定及演练情况。

(二)电梯维护保养方面

1、电梯维保单位资质情况(是否将维保业务分包或者转包);

2、维保单位的服务情况及工作质量;

3、维保人员是否持有效证件上岗;

4、定期检验电梯是否实行提前申报检验;

5、用户投诉记录是否完整和及时处理;

6、电梯故障的修复是否及时、到位(包括服务力量的配备情况)。

(三)电梯安全状况方面

1、电梯定检、维保和巡检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及时整改到位;

2、电梯应急报警和紧急呼救装置是否有效应答和报警;

3、各种安全保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4、连续出现三次以上故障并影响市民出行的电梯是否申请提前检验。

四、组织机构

市质监局成立电梯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王新副局长担任,成员:邢东生、张俊、陆宪国、宋林法、沈平、蒋平、孔玉林、李建民、张爱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范敏、陈为扬、各市(含吴中、相城区)特监科电梯安全监察员及特检分院分管院长组成,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由邢东生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3月份组织召开全市住宅电梯整治专项会议,安排布置本次电梯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步骤及目标任务;积极宣传电梯新检规。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41531

各电梯使用、维保单位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5月底前,由电梯维保单位将自查情况(见附表一、附表二)及住宅电梯维保明细表(见附表五)上报当地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市区古城区、工业园区及高新区上报苏州局特监处)。同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会同专业维保队伍、小区物业公司在住宅小区开展电梯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并现场解答电梯投诉或咨询。

第三阶段:监督抽查阶段(61731

电梯专项整治检查组人员对辖区内电梯使用、维保单位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抽查(见附表三)。监督检查的主要任务是查证电梯使用、维保单位自查出来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有没有自查未能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下达的安全监察指令内容是否整改到位。

第四阶段:督促整改阶段(81930

各电梯使用、维保单位要抓好前期自查及监督抽查阶段发现的新老问题的及时整改,有针对性地制定出重点改进措施并建立起安全使用、管理的长效机制;安全监察部门要组织相关单位对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并实施再检查,以确保监管到位、措施有力、整改有效。

第五阶段:总结完善阶段(1011115日)

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完成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并于 1031日前将工作总结和《电梯安全专项整治汇总表》(见附表四)书面上报苏州质监局。苏州质监局成立抽查组,根据现场抽查情况,对挂靠开展维保工作的维保队伍,依法上报吊销借证单位的许可证,并对无证单位进行查处;对尚未执行新维保规则或资源条件严重不足的维保队伍依据新修订的条例进行处罚;对整改工作未开展或走过场、维保不执行基本维保项目和内容、维保工作不到位或经抽查发现不符合《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规定条件,并经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维保单位,将进行严肃处理直至报发证机关申请吊销其许可证。

六、专项整治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住宅电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是降低住宅电梯故障和事故、保障电梯安全经济运行的一项有力措施,事关百姓乘梯安全,事关社区和谐稳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主动热情、有求必应、廉洁高效、务实创新”的要求,认真处理电梯投诉,积极开展社区宣传(包括电梯安全和节能知识),做到组织得力、责任落实、指导认真、督查严格,确保整治实效。

(二)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电梯使用、维保单位要增强电梯安全专项整治的紧迫感、责任感,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格执行新修订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准则》、《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的要求,将安全制度落到实处,将安全主体责任履行到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要在整治过程中基本建立电梯维保备案制度、电梯轿厢标识规范制度、住宅电梯投诉处理制度、电梯困人应急救援制度、电梯维保单位违规退出制度,形成整治的长效监管机制,努力构建企业主动管理、部门依法监察、检验技术把关、社会共同参与的电梯安全工作格局。

(三)技术支撑,检验把关。检验单位要严格执行新检规,确保检验工作质量,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使用、维保单位,督促进行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要按照“四确认”的要求,将现场确认信息录入隐患处理系统上报安全监察机构。

(四)强化宣传,共同监督。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平面媒体、网络、社区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住宅电梯维保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关注住宅电梯安全的目的、意义及相关要求,动员、鼓励全社会广泛参与对小区物业公司电梯日常管理的监督及对电梯维保单位维保质量的监督。各电梯使用单位也要加大电梯安全使用知识、应急救援知识和乘梯注意事项的宣传工作,提高市民乘梯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电梯安全经济运行。

附表:

1、电梯使用、维护保养安全自查情况记录表

2、电梯使用、维修保养单位自查情况记录表

3、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监督检查记录表

4、电梯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5、苏州市住宅电梯维保明细表

苏州市住宅电梯安全专项整治方案.doc

附表一 电梯使用、维护保养安全自查情况记录表.doc

附表二 电梯使用、维修保养单位自查情况记录表.doc

附表五 苏州市住宅电梯维保明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