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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苏州市电梯维保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2-04-26 14:31:51   点击:7456

为进一步加强对电梯维保单位的安全管理,落实维保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电梯事故或故障的发生,规范电梯维保市场秩序,加强电梯维保工作质量,建立电梯维保的长效管理机制,经研究决定开展苏州市电梯维保单位专项整治。根据国家总局、省局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 专项整治工作范围

我市范围内取得相应许可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

二、 专项整治工作内容

(一) 按辖区对取证的电梯维保单位开展现场检查

1、 是否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等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依法取得相应的许可;资源条件(场地、人员、设备)是否持续满足许可条件;质量保证体系是否正常运行,运行记录是否齐全。

2、 电梯维保人员是否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维保人员的劳务合同、社保缴费证明是否齐全。

3、 是否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等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周期、规定的项目和安全质量要求开展维保;是否存在转包、分包等违规行为;是否存在签订阴阳合同的违规行为。

4、 是否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和项目开展定期检验前的自行检查。

5、 是否制定应急救援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是否设立24小时电梯维保值班电话并张贴(悬挂)在电梯显著位置,保证接到电梯故障电话后是否及时予以排除;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后,维保人员是否及时赶到现场实施救援(市区抵达时间不超过30分钟,其他地区一般不超过1小时)。

6、 是否督促使用管理单位依法办理电梯使用登记手续和及时申报定期检验;是否协助制定电梯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是否与业主或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在维保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是否及时告知使用单位;发现严重事故隐患的,是否及时向当地质监局报告。

(二) 开展企业自查和电梯故障统计工作

各维保单位应根据《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企业自查,统计、上报2011年和2012年所维保电梯的故障率;自查中发现电梯存在严重隐患的,应及时上报当地监察机构。

(三) 开展电梯维保单位的评价工作

1、 各地监察机构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按照资源条件、质保体系运转、现场应急响应时间、维保工作质量等方面对维保单位进行评分。

2、 各检验机构应统计2011年5月至2012年4月检验责任区域内各维保单位的一次定期检验合格率。各检验机构从维保现场工作质量、自检质量方面、定期检验配合情况等方面对电梯维保单位进行评分,并在5月31日将评分表上报当地监察机构。

3、 电梯维保单位评价结果将作为星级评定参考。

(四) 继续开展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工作

所有电梯维保单位应参加无星、二星级别的评定工作,三星、四星级别的评定采取企业主动申报的原则。各地监察机构按照省局制定的评定细则对辖区内的电梯维保单位进行初评,市局组织专家进行复评,确定星级后上报省局。市局将对星级级别高的电梯维保单位予以公示。

(五) 开展维保责任承诺活动

各维保单位应在6月底前与所维保电梯的产权所有者(或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逐一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内容见附件2);7月至8月,各监察机构应组织对落实电梯使用、维保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 开展电梯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各监察机构、检验机构、维保单位应采用走进社区发放宣传材料、播放宣传片、现场咨询受理投诉等方式,开展“送电梯安全知识进百区万户”活动,在全市100家以上社区宣传电梯安全管理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电梯安全使用、应急救援知识,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安全乘梯和自我保护意识,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对电梯使用管理和维保质量的监督。

三、 专项整治工作步骤

(一) 工作部署阶段(3月-4月)。市局制订印发电梯维保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做出安排和部署。

(二) 自查自纠阶段(5月-7月)。各电梯维保单位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及本方案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对照检查,落实维保单位,建章立制,完善维保服务点建设并到市县区局备案,规范维保工作,确保维保质量。对本单位存在问题尽快整改完善。

(三) 全面检查阶段(7月至10月)。各地制定具体的检查计划,对辖区内电梯维保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明确检查程序、项目、内容,落实检查人员及责任,确保检查效果。

(四) 验收总结阶段(11月-12月)。各地及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于12月10日前报市局特设处,市局将对各地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抽查验收。

四、 专项整治工作要求

(一)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把专项整治与《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的贯彻落实及现场执法紧密结合起来,周密布置,严格要求,确保整治到位。

(二) 全面自查,狠抓落实。各电梯维保单位要按照整治方案要求,对本单位资源条件保持情况、质保体系运行管理情况,以及现场维保质量和电话值班情况、应急救援反应能力等方面进行自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

(三) 严格执法,务求实效。各地要严厉打击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要通过专项整治彻底整顿电梯维保市场,规范电梯维保、使用行为。

附件:1、苏州市电梯维保单位评价表

2、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安全责任承诺书


附件 1:

苏州市电梯维保单位评价表

单位名称

办公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维保负责人

联系电话

资质许可证

许可证有效期

评价项目

评价依据

评价结果(好、一般、差)

监察机构

资源条件

1、检查维保人员是否持证、是否签订有效合同、是否缴纳社保;

2、检查设备台账及维护记录,计量设备检定台账;

3、检查办公场所的证明材料。

质保体系运行

1、检查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建立情况;

2、检查质保体系运行记录。

维保及自检项目和要求制定情况

1、是否纳入体系文件管理;

2、维保项目是否分半月、季度、半年、年度;

3、检查台账。

现场维保情况

1、检查合同签订情况;

2、检查安全责任承诺书签订情况;

3、检查维保人员持证情况;

4、抽查维保记录填写情况;

5、检查24小时维保电话是否有效;

6、抽查应急响应时间。

检验机构

一次定期检验合格率

1、大于90%为好;

2、大于80%且小于90%为一般;

3、小于80%为差。

自检工作质量(每年至少抽查一次载荷试验)

定期检验时检查。

维保工作质量

定期检验时抽查维保记录等资料。

定期检验配合情况

定期检验提前报检及现场配合


附件2:

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安全责任承诺书

为保障电梯使用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现与电梯使用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安全责任书,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我单位承担电梯维保工作的用户做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电梯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自觉接受质监部门、电梯用户和社会的监督;

二、严格按《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项目、内容、时间进行电梯维保,工作到位,确保质量。工作过程自觉接受业主或物业服务企业的全过程监督;

三、积极协助电梯使用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

四、在每部电梯轿厢内公布求救电话、维保电话、维保单位、维保人员,求救电话保证24小时畅通,有专人接听并及时处理有关情况;

五、保证在电梯发生事故或困人等故障时,市区内30分钟、市区外1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置。

电梯使用单位(盖章): 维保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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