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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电梯维保单位 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0-14 10:57:24   点击:4416


各电梯维保单位:

为全面推动电梯维保单位提高工作质量,促进落实电梯维保安全主体责任,现就开展2014年度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2014年度星级评定范围仍为取得电梯维保相关资质,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内开展电梯维保活动的维保单位。重点对尚未获得星级以及需升、降级的维保单位进行评定。

二、评定方法

电梯维保单位自行申报星级评定。原评定结果为无星和尚未参评的电梯维保单位应主动向所属行政区域的县、区质监局申报二星或三星级别评定。原则上,维保单位获得二星两年以上,且期间无重大投诉、无因自身原因导致有重大影响的电梯安全事故或故障发生、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即可升为三星级。

四星以上(含四星)星级评定由电梯维保单位自愿向苏州市质监局局申请。申请四星级应取得三星级一年以上,申请五星级应取得四星级一年以上。苏州局根据《江苏省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考核细则(四星、五星)》(附件1),组织四星、五星初评,省局对四星初评结果进行抽查,对五星初评结果进行复核。

星级评定工作联系人:卢阳 69851319

附件:1.《江苏省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考核细则(四星、

五星)》(供申请四星、五星的维保单位参考)

2. 维保单位申请星级细则(各维保单位对照细则申请)

3. 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申请表

附件下载地址:http://www.szqts.gov.cn/tongzhigonggao/73deafb1c49becc19e28f5c01e5d47c9.html